关于对工程建设评标专家违规情况的通报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报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固市发改发[2017]54号
关于对工程建设评标专家违规情况的通报 (2017年第2期)
2017年4月18日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泾源县新旗水库项目一标段施工及监理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委员会成员成法广在项目评标未完成的情况下,未经监督部门同意,擅自携带通讯工具离开评标区,后又在一小时后返回,被监督部门劝离评标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给招投标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国家七部委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2号)第五十三条、《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评标专家考评办法(试行)》第六条之规定,对评委成法广处以扣除年度考核分值15分、暂停12个月评标资格的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希望我市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评标水平,遵守评标纪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确保我市评标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与科学性。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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