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规程(文件)
发布时间: 2015-01-05 15:01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固交易发[2013]24号                       签发:张宏伟
 
                                  
 

关于印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
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规程》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了规范各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依法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规程》,请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3月18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
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规程
 
1、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应如实填写《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项目招标备案表》。
2、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提供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招标代理合同等原件,以及与代理招标项目相匹配的资质证明。
3、招标代理合同审查。招标代理合同应明确代理权限、内容、酬金、时限及招标代理项目组成人员。
4、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由招标代理机构起草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送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审查备案,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报刊及媒体同时发布。
5、潜在投标人报名。代理机构应派驻代理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组成人员进驻交易中心受理潜在投标人报名事宜,并对潜在投标人报名情况保密,不得向外透露。
6、招标文件制作及备案。招标文件由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人制作、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送交易中心审查备案。
7、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发售,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统一收取。
8、专家抽取。开标前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9、开标。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代理机构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组成人员组织开标。
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的,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交易中心,并说明不能按期开标的理由。
10、评标。代理机构应提供评标专家所需的招标文件及各种表格,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室。
11、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报刊及媒体同时发布。
12、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疑义,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颁发加盖招标办及交易中心进场交易备案章的中标通知书。
13、投标保证金退付。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疑义,在五个工作日内退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合同签订备案后十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14、档案资料归档。代理机构应向交易中心如实提交所有招标档案资料进行备案。
15、本规程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主题词:中心  代理机构  交易规程  通知
  抄送: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局,市纪委、政府办。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湘宁,市政府副市长黄思明。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