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公安局杨河派出所迁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25 17:42 发布人: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公安局杨河派出所迁建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隆发改审【2021】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德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388万元,其余资金由地方县财政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信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德县公安局杨河派出所迁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隆德县杨河乡杨河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项目:建设用地为6000平方米(9亩),总建筑面积为1426.1平方米;

2)办案及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361.1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每层层高均设置为3.3米,室内外高差为0.45米,建筑总高度为10.65米;

3)附属用房:建筑面积65平方米,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高度为4.05米;

4)附属设施工程:广场硬化面积为700平方米;透视围墙总长度为290米,电动伸缩大门8米;消防管线200米;室外给排水、电暖、电器管网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投标单位需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1126日至20211202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6日至20211202日期间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下载招标文件。

注: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2)请各投标人在公告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将不见面开标系统运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5.2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固原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CA锁或使用标证通登录“古雁不见面开标APP”,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3使用“标证通”投标的操作流程:投标人办理“标证通”证书(办理流程请登录《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办理指南栏目,下载“标证通”办理的相关操作手册);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使用手机下载“古雁不见面开标APP”参与投标活动

5.4以“标证通”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CA锁解密。

5.5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CA锁或使用标证通登录“古雁不见面开标APP”实施解密。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可登录“古雁不见面开标APP”全程参与开标过程。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5.6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寻求帮助。

5.7 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的】投标单位于开标前将凭证至代理机构以确定投标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未收到投标保证金担保凭证或投标截止时间后在系统内未查询到其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行承担

5.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2009时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隆德县公安局

   址:固原市隆德

系 人:李小虎

   话:1399534694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宇招标有限公司

    址:固原市原州区警民南路84号

  人:王甜    

联系电话:15709649342

 

                              

 宁夏信宇招标有限公司

 

                               20211125

宁夏信宇招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1/11/25 17:42:16
宁夏信宇招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1/11/25 17: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