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26.68MWp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关键设备(第二批)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方式招标澄清公告[变更公告]
一、原公告项目名称:彭阳县26.68MWp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关键设备(第二批)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单位: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委托代理编号:NXJLZB-2018-21 四、原项目公告时间:2019 年 2月 12日至 2月 18 日 原项目开标时间:2019 年 3 月 5 日 9 时 00 分 五、第六标段三相智能电能表设备澄清内容详见答疑文件。 此澄清事项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供应商认为本澄清公告存在歧视或排他性的,请于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同时“变更补遗”也做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六、采购单位: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睿 0954-7014405 七、代理机构: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苏建华 18195451283
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9日 |